▲小明拿着一盒积木,蹲在地板上,一块接一块地往上堆,五颜六色,俏丽极了,就在堆完了一座“城堡”后,他将积木往地板上一扔,头也不回地走了!
▲小华拿了一块地毯铺在地板上,又从架子大将十块粉红塔由小到大,一块块地取了下来,放在地毯的上方,他坐了下来,找出最大的一块,放在第一层,接着又找出了次大块,将它放在最大块的上方于是,他以同样的办法,不断做到最小的一块也完成,又用手检验了一下能否整齐。做完后,他又一块块地放回架子上,地毯也收好。
注意到没有?这两种活动有什么不同?为什么小明玩的,我们称为“玩具”?小华玩的,我们称为“教具”? bbcms.net转载自网络
教具与玩具的不同
“教具”带有“教导”的功能,所以它具有严正的意义,不能随便地被安顿在厨房或许客厅;也必需有专属的“活动室”,与特定的使用规矩,如斯它的功能才干被尊敬。再来,因为教具具有特定的教学作用;例如粉红塔,为了让孩子能以触觉与视觉来分辨大小,所以在色彩上也就设计成单一化,目标在招致注意力的集中,而不会为其他要素所搅扰。然则,在孩子能完整地熟悉这个根本功能后,它能被允许与他种教具变更地使用。
教具具有教导孩子理解大小、轻重、高矮、甚至最大、次大……至最小,让孩子能发生次序、顺位等等“秩序”感的教导特质;这种特质不只浮现在教具物的自身,也旁及到外围的一切行动。所以,使用者必需有秩序地取下教具,有次序地归位以及要的尊敬它、保护它的修养。在如此教养下的孩子,长大了就会尊敬“长幼有序”和“先来后到”等社会伦理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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