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邓辉 练习生 张磊)公司要裁人,受孕5个月的怀孕的妇女被“炒”。日前,陈女士将公司告上劳动仲裁法庭,要求公司补偿。 本文源于网络www.bbcms.net转载
陈女士称,客岁2月15日,她应聘当上汉口一家汽修公司治理员,试用两个月后转为正式聘请员工。客岁5月,陈女士受孕了。又过了5个月,她接到公司的告诉,“公司兼并重组,明天开始你就不必来上班了”。
陈女士以为,公司不能由于她是怀孕的妇女就被“炒”,这不公平。日前,陈女士将该公司告上武汉劳动仲裁法庭,要求新公司赔偿从生产期到哺乳期一年的工资,加上社保金合计1万余元。 bbcms.net转载自网络
劳动部门作出判决:怀孕的妇女在孕期享有不被解雇的权益,重组后的新公司承当陈女士的局部费用。新公司的负责人引见,公司解雇陈女士并不知其受孕,今朝,双方均表现愿就赔偿事宜实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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