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太太喜爱在家事忙完之余爬格子,写写本人的心境或对社会现象的感触,有时也会写写短篇小说,投到报社或杂志社还有稿费可赚,满好的。昨天晚上刚完成一篇短篇小说,这是一个礼拜来的血汗杰作,预备今天誊写整齐就可以寄出去了。
可是,昨晚明明把稿子放在书房的桌子上,如今怎样不见了?原本想趁女儿睡午觉的时间整理那篇稿子的,偏偏就找不到了。哎呀!方才女儿在客厅剪纸,岂非……?
周太太赶紧到客厅的桌子上一看,哇呀呀!果真不错,她那一礼拜的血汗,已经变成一小片一小片的碎纸了,不由怒气冲冲,冲进房间,一看到女儿熟睡的样子,真不敢置信面前的这个面目面貌如同小天使般的孩子,竟是她一礼拜血汗杰作的刽子手。周太太沮丧地回到客厅,看到那一桌子破裂的稿纸,似乎有不计其数片,想把他们拼起来手都软了,可是如今再提笔,肯定写不出那般精彩了。 www.bbcms.net转载自网络
原本女儿做这种事已不是第一次了,她曾经在哥哥的功课簿上画娃娃,把爸爸的电脑磁碟片拿去当飞盘……大家都以为她还小不懂事,所以只通知她下次不要如此了,可是女儿却一次又一次地再犯。此次,周太太决定要好好教训这个孩子,由于她已经4岁多快满5岁了,还这么不懂事,怎样得了?
周太太的女儿为什么会如此呢?
我们必需先理解,孩子一开始是弄不清晰什么是你的,什么是我的,他以为“只需我喜爱的就是我的”。通常来说,大约到了4岁就能具有“物权”观念,,然则还有不少的孩子像周太太的女儿一样,已经4岁还是很王道,随便地拿他人的东西,毁坏他人的东西。由于在她两三岁正在树立物权、所有权观念时,家人没有给她一个正确的观念。周先生和太太在女儿拿了她不应拿的东西时,老是说:“她还小,喜爱就给她吧!”女儿要什么就给什么,甚至连妈妈金戒指都拿去当玩具,女儿怎样学会尊敬他人的物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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