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协作、家园共育在现代幼儿教导中的呼声越来越激烈,对于该方面的研讨最近亦是成果斐然,而且这种协作意识也为家长所怅然接纳并在实践教导过程中密切合营。在说起家园协作、家园共育时,人们老是把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家长作为协作共育的首要研讨对象。对家园协作中有关教师、家长地位不对等,教师与家长沟通机会不均等等问题的研讨作了大量剖析,获得了相当的效果。然则在研讨过程中,似乎对于二者沟通的联络纽带——幼儿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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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有所无视。幼儿是衔接家庭与幼儿园、家长与教师之间关系的唯一纽带和桥梁。这种对沟通起着纽带和桥梁作用的幼儿研讨的极大无视,在全部幼儿教导研讨过程中似乎有不知恩义之嫌。《幼儿园教导指点纲要(试行)》明白提出:“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符合作,……共同为幼儿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纲要》对于家园关系的动身点是家园的密符合作,而其落脚点是“共同为幼儿创造良好的条件”。今朝,在实践的幼儿园教导活动中家园协作有些时候只是为了家园“协作关系”的存在而勉为其难。对幼儿在家园协作中作用的无视,招致了家园协作只逗留在外表文章上,家庭和幼儿园、家长和幼儿教师没有从人性的视角充沛地重视到幼儿在家园协作中的感触和作用,没有充沛地认识到家园协作不只是幼儿园与家庭、幼儿教师与家长的协作,更是幼儿开展需求在中间起非常重要的作用的三者之间的调和关系。笔者以为,幼儿在家园协作中存在以下几种角色定位的作用: www.bbcms.net转载自网络
一、幼儿是家园协作的客观对象 来源于网络www.bbcms.net转载自网络
幼儿作为幼儿园教导和家庭教导的共同教导对象,表明在全部教导过程中两种教导形式对共同的教导客体的身心开展都起到了不同的作用。而二者所实行的教导波及后果也是 有所差别的。基于幼儿同时承受两种教导观念的波及,幼儿本身在两种体系下对于教导形式的选择一直处于被动的状态下,也等于说幼儿在家庭中所受的教导波及和在幼儿园中所受的教导波及是不同的,幼儿在个中面对着一个两难的问题。而两种教导形式的综合教导后果也表现着互相之间的对立与融合,而且可能呈现几个最终的教导后果:二者教导目的一致,教导波及相互融合,共同促进幼儿的和谐开展;二者教导目的相向,教导波及相互对立,最终抵消教导后果,甚至障碍幼儿的正常开展;二者有其一居主导地位,教导目的单一或具功利性,对幼儿的开展有一定的后果,但不健全,轻易招致教导的绝对化。 www.bbcms.net转载自网络
在家园协作的教导形式下,幼儿是家园协作的客观对象。换句话说,要实行家园协作、家园共育形式的创设与组织,就不能无视二者之间的客观教导对象。幼儿及其身心开展特色在客观上要求全部家园协作的目的是环绕着幼儿的完整和谐开展来实行的,而不是要从这个共同的客观对象上绕过去,树立所谓的家园协作或家长黉舍。幼儿作为家园协作的客观对象是必定的前提,也是家园协作的中心环节。没有了幼儿的客观存在,没有了幼儿的客观开展,没有了幼儿这一客观教导对象,家庭与幼儿园、家长与幼儿教师之间的联络也是一种无效的联络,这是对幼儿的人格波及的一种不尊敬。幼儿的这一客观教导对象的作用,表明了家园协作必需以幼儿开展为中心,必需以幼儿这一客观对象的开展为根本目的,必需做到家园协作的对象化和个体化,依据每一个客观教导对象的个体差别选择恰当的家园协作方法采用不同的协作共育手腕,有效地完美家园协作的具体可操作性。 本文源于网络bbcms.net转载
二、幼儿是家园协作的主体介入者
家园协作的主体是人。这里的活动主体不只包含家长、幼儿教师以及相干人员,还应包含家园协作的指向主体幼儿。幼儿也是家园协作的活动主体之一。确实地说,幼儿主动介入到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