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不出来怎幺办?
若何顺遂地将母体的幼体产下,是每位产妇最关怀的课题,但生产过程顺遂与否倒是因人而异。通常来说,生产的进程与时间都有既定标準,若呈现产程迟滞的情况,必需採取恰当的检验及处置,以免危及到母婴平安。
歷经10个月的受孕过程,在进入产房的那一刻,产妇的心境可说是既等待又担心,假如碰到进展不顺遂的状况,更是让产妇七上八下。
何谓 产程迟滞 ?
因为生产过程有一定的时间与进展,当呈现下列情况时,就可视为是产程迟滞。
1.埋伏期过长:意即真正产痛后,初产妇于20小时、经产妇于14小时后,仍未进入活动期。
2.活动期迟滞:此时代初产妇每小时子宫颈扩张小于1.2公分、经产妇小于1.5公分。
3.胎头降低迟滞:初产妇子宫颈全开后,胎头每小时降低小于1公分、经产妇小于2公分。
4.子宫颈扩张停止:产妇于活动期中,子宫颈口超越2小时没有进展。
5.降低停止:产妇于第二产程子宫颈口全开时,初产妇超越2小时、经产妇超越1小时,就符合「产程胎头降低停止」的标準。不过,假如产妇有使用无痛分娩(半身麻醉),标準就会宽鬆一点,初产妇以3小时为界、经产妇则是2小时。
Point 2产生塬因
产程迟滞塬因多
一、 第一产程
一般在第一产程迟滞的塬因,大多是子宫收缩力道与密度不够、子宫颈未做好生产的準备、子宫颈不开、假阵痛、过量或过早使用沉着剂或是无痛分娩过早使用。
过早使用沉着剂或无痛分娩
产程要顺遂进展,子宫收缩的力道必需要够大、够密,子宫颈的阻力必需要消除,也就是子宫颈要够软、够开,假如子宫收缩的力道与密度不够,或是子宫颈不翻开,就会招致第一产程迟滞。别的,过量或过早使用沉着剂或是无痛分娩过早使用,则会抑制子宫收缩,也可能招致第一产程迟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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