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吐普将儿童与他人的关系划分为两种:垂直关系和水平关系。垂直关系是指儿童和成人(首要指父母和教师)之间的关系,父母与儿童之间的亲子关系就是个中之一。在这种关系里,成人掌握,儿童听从;儿童追求维护,成人供给协助。不言而喻,亲子关系是一种“权威——听从”关系,儿童与父母在心理上、地位上是不对等的。水平关系是指儿童和同伴之间的关系,具有对等、互惠的特色,儿童与同伴无论在才能、心理、地位上都是对等的。更重要的是,儿童在同伴关系中具有主动性,他可以在本人的活动中选择同伴。
这是两种对儿童的开展具有不赞同义的关系。亲子关系为儿童供给平安和维护,使儿童进修知识和技艺;同伴关系则给儿童供给只要在地位对等的基本上才干取得的进修技艺和交流经历的机会。这两种作用不同的关系通知我们,不能用亲子关系中的成人视角去看待儿童同伴来往的对等互惠。但是在现实日常生活中,相当数目的父母沿袭了他们在亲子关系中看问题的方法,由于孩子在亲子来往中是一个受维护的对象,是听从者,是被教事者,所以在家长和孩子来往以外的其他环境中,好像伴来往中,孩子依然该当是受维护的、被教导的,听从家长毅力的。这势必招致家长对孩子处处照料,事事涉及干预,剥夺孩子在同伴来往中生长、取得经历的机会。 bbcms.net转载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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