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日起,强迫性国家规范———《国家纺织产品根本平安技巧规范》将正式施行,纺织产品将从此分为A、B、C三类。
据悉,《规范》中纺织产品A、B、C三类辨别是:婴幼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和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规范》同时对纺织品的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包含耐水、耐酸汗渍、耐碱汗渍、耐干摩擦、耐唾液)、异味、禁用可分解芬芳胺染料等5项健健康康指标作出了明白的限制规定。该规范施行过渡期为一年,即2005年1月1日前生产的符合相干规范要求的产品允许持续发卖,从2006年起必需符合新规范。明年起,制衣企业必需在衣服上对“GB18401—2003”及各项健健康康指标实行标注,没有获得相干平安标识的服装将禁止发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