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女儿快4岁了,最让我头疼的是她特殊喜爱拿他人的东西。客岁春天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她悄然地把幼儿园的东西带回家。我发现后通知她:“不是本人的东西不能拿,明天你把它送回幼儿园。”她很不宁愿,在我的反复劝告下才勉强答应。这是她第一次把不属于本人的东西带回家。可是没过多久,她又再次把幼儿园的玩具装在包里带回了家。从客岁到如今,如此的状况共产生了四次,我每次跟她说不能拿他人的东西,她都答应得很好:“我记住了。我下次再也不拿了。”可是,事到临头她就是掌握不住本人。照理说我们家的经济条件还不错,从没缺过她的东西,她不应如此。为此我非常头疼,不知该怎样办? www.bbcms.net转载自网络
案例二:我的孩子今年5岁,前几天,我从幼儿园接他回家,到家后发现孩子的小书包里装着一只玩具熊,是他背着教师偷偷从幼儿园里拿回来的。问他为什么要拿不属于本人的东西,他回答说喜爱小熊,想让小熊和本人一同回家。第二天,我把小熊交给教师,并向教师阐明了状况。没想到,下昼接孩子回来后,孩子哭个一直,说教师说他是个小偷,小朋友们也叫他小偷。看着孩子那忧伤的样子,我心里也欠好受,您说,孩子的这种行动能算偷吗? 本文源于网络www.bbcms.net转载
“小偷”这个帽子不能随意扣
起首要对案例二中的幼儿园教师的作法表现遗憾。她不分清红皂白就给孩子扣上一项“小偷”的帽子,这种作法所带来的损伤比孩子自身拿玩具回家要严峻的多。这种蹂躏人格的责备,可能会波及孩子终身,对他往后性情的开展发生极坏的波及。 bbcms.net转载自网络
作为父母或教师,当你第一次发现孩子拿他人的东西时,一定要弄清晰缘由后再下结论。有的孩子有时会把误以为是本人的东西拿回家,比方一块有图案的手绢,玩具或书等。假如是如此,父母应当把本人的东西拿出来让他看,让孩子明白他拿的不是本人的而是他人的。然后通知他不是本人的东西不能要,应向他人抱歉还给他人。
假如孩子是因为喜爱,好奇心等缘由拿了他人的东西,像前面提到的小朋友把幼儿园的小熊拿回家,仅仅是由于喜爱它,想让他和本人、一同玩,这时,父母和教师应当通知孩子如此做是不对的,不能随意拿集体和他人的东西,想要他人的东西一定要经他人允许才可以。但绝对不能使用“偷”这个字眼。由于孩子的这种行动,是因为蒙昧,基本就不懂得“偷”的概念而招致的,这和“盗窃”完整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