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的孩子今年5岁,前几天,我从幼儿园接他回家,到家后发现孩子的小书包里装着一只玩具熊,是他背着教师偷偷从幼儿园里拿回来的。问他为什么要拿不属于本人的东西,他回答说喜爱小熊,想让小熊和本人一同回家。第二天,我把小熊交给教师,并向教师阐明了状况。没想到,下昼接孩子回来后,孩子哭个一直,说教师说他是个小偷,小朋友们也叫他小偷。看着孩子那忧伤的样子,我心里也欠好受,您说,孩子的这种行动能算偷吗? 本文源于网络bbcms.net转载
答:起首,我要对幼儿园教师的作法表现遗憾。她不分清红皂白就给孩子扣上一项“小偷”的帽子,这种作法所带来的损伤比孩子自身拿玩具回家要严峻的多。这种蹂躏人格的责备,可能会波及孩子终身,对他往后性情的开展发生极坏的波及。
作为家长或教师,当你第一次发现孩子拿他人的东西时,一定要弄清晰缘由后再下结论。有的孩子有时会把误以为是本人的东西拿回家,比方一块有图案的手绢,玩具或书等。假如是如此,父母应当把本人的东西拿出来让他看,让孩子明白他拿的不是本人的而是他人的。然后通知他不是本人的东西不能要,应向他人抱歉还给他人。 www.bbcms.net转载自网络
假如孩子是因为喜爱,好奇心等缘由拿了他人的东西,像前面提到的小朋友把幼儿园的小熊拿回家,仅仅是由于喜爱它,想让他和本人、一同玩,这时,父母和教师应当通知孩子如此做是不对的,不能随意拿集体和他人的东西,想要他人的东西一定要经他人允许才可以。但绝对不能使用“偷”这个字眼。由于孩子的这种行动,是因为蒙昧,基本就不懂得“偷”的概念而招致的,这和“盗窃”完整是两回事。
我想,前面提到的那位幼儿园教师,假如能先对孩子主动把小熊送回来实行表彰,而后指出孩子不经允许把小熊拿回家的毛病,恐怕孩子会轻易承受些,收到的后果也会好得多。
有时,因为孩子的自我掌握力不强,懂得拿他人的东西不对,也不但彩,但看到他人的东西好玩,又掌握不住本人。这种状况下,教师和家长就要着重培育孩子的自制力,警觉孩子开展成为“偷”。
有的时候,看起来孩子不大,可实践上倒是“偷盗”老手,这种状况也是有的。
儿童的偷盗行动,也是一种条件反射。儿童开始偷盗,主如果在外界诱因的使令下,经过本身的心理活动而构成的。儿童幼稚蒙昧,缺少品德认识,社会上一些坏人就伺机而入,专用“物资”诱惑他们,这个“物资”诱饵,则成了儿童发生偷盗行动的刺激物。条件反射就是表里刺激,经过人的神经系统的活动产生的有纪律性的反映。儿童偷东西的过程也就是条件反射构成的过程。在“物资诱饵”的刺激下,投合了儿童心坎的低级要求,经儿童本身的高级神经活动,支配儿童产生偷盗行动。天长日久,条件反射如得不到抑制,则可能遭到“强化”。这种行动一旦养成习气,就会自动化了,心理学上称为“动力定型”。若改动坏的“动力定型”,比开始塑造好的品格及行动习气,要困可贵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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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和教师针对不同儿童的偷盗行动,要认真做好调查研讨,依据构成的缘由。抓住客观纪律,找出响应的处理方法。当孩子第一次犯毛病时,一定要做好教导工作,把坏的思惟的萌芽根除洁净,祛除在最初阶段。
为了防范孩子产生偷盗行动,家长一定要以身作则。有时固然问题出在孩子身上,根子却在家长这里。家长假如平常不注意,买菜时占小廉价,多“拿”几根葱,或把单位的公物“随手牵羊”带回家,都会从背面起到 本文源于网络www.bbcms.net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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