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夏琼通信员李群瑶) “市、区妇联要加大对新时代已婚女子好处需乞降有关法规、政策的调研力度,重点推进《武汉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出台”,在正在召开的市第十次已婚女子代表大会上,市妇联主席刘金萍在报告中再次说起出台女职工生育保险这一急切使命,也使此话题再次成为热议的核心。
市妇联权益部赵少凡代表以为,生育保险迟迟不出台已经对女仕就业招致严峻波及,女仕承当了生育孩子的义务,而这一义务不该只由女仕来承当。而在现有条件下,如将生育成本由企业独立承当也不合理,最后必定招致企业不录用女职工;只要由社会统筹的方法来分担才是合理之道。 本文源于网络www.bbcms.net转载
妇代会代表、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长黄爱芝以为,保证男女对等是文明社会的标记,这在我国已婚女子公布的已婚女子权益保证法中早有明白规定,但在现实中,“生了孩子,丢了工作”仍相当严峻。不久前某研讨所实行的招聘中,就明白要求女仕应聘者不许娶亲,如已婚,则规定任职时期不许生子。尤其在不少私企和个体企业,此类现象更为集中,用刻薄用工条件隐性剥夺女职工生育权的状况时有产生,甚至还呈现了解雇受孕期女职工的恶劣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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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代表一致表现,要改动“生了孩子,丢了工作”已婚女子维权难点,尽快出台我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是唯一途径。 www.bbcms.net转载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