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孕员工被无故解雇 公司被判补办招工手续
在上海某物业治理公司承当发卖工作的朱蜜斯,因受孕在家歇息遭到公司解雇。日前,上海静安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讯决,认定公司违背了劳动法,要求公司为朱蜜斯补办招工手续,支付其被克扣的相干工资、发卖提成等5万余元。 本文源于网络www.bbcms.net转载
2006年4月,朱蜜斯进入公司承当发卖工作
,每月底薪2500元,另加发卖提成。今年1月朱蜜斯经诊断治疗受孕,4月1日至4月16日朱蜜斯病休,4月17日朱蜜斯病休结束上班,被公司告诉已被解雇。
今年6月,朱蜜斯就社会保险费、劳动待遇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取得支持。8月,朱蜜斯告状到法院,称本人到公司承当发卖工作后,双方未签署劳动合同和操持用工手续,然则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朱蜜斯以为,公司在本人受孕时期将其除名,违背了劳动法的规定。朱蜜斯要求公司为本人补办招工手续,并支付发卖提成、工资、加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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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则辩称,朱蜜斯从没有向公司提交劳动手册,公司无法替她操持用工手续。从2006年12月起,朱蜜斯就不到公司上班了,公司并不晓得她已受孕,也没有收到她的病假单。双方的劳动关系至2006年12月结束,公司无须再对朱蜜斯承当劳动法规定的责任。 本文源于网络www.bbcms.net转载
法院审理后以为,朱蜜斯与公司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为朱蜜斯补办招工手续。由此法院支持朱蜜斯的诉讼恳求。 来源于网络www.bbcms.net转载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