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砖家:
胡守钧
复旦大学社会开展研讨室主任
乐善耀
上海教科院家庭研讨与指点中心副主任 来源于网络www.bbcms.net转载自网络
乐善耀:契约是受法律维护的,据说还有一种亚契约,它是不受法律维护的。若有个初三学生没考上重点高中,家长花了5万元,让孩子进了民办高中,还和他订了一个契约:未来等孩子大学毕业以后赚了钱,必需把钱如数归还给父母。
胡守钧:契约的根本权益和责任由于是合理的,所以受法律的维护。作为法律之外的亚契约,它的合理性要依据具体状况具体剖析。你方才说的这个亚契约,作为父母是为了给孩子供给最好的进修条件,这是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孩子成年以后,应当奉养父母。我认为这个亚契约有利于孩子生长和开展,对孩子的独立性有益处。 本文源于网络bbcms.net转载
乐善耀:有的家庭为了培育孩子的劳动观念,家长提出:孩子做若干家务活就给若干钱。例如:洗一次碗付一元钱,扫一次地给两元……这实践上也是一种亚契约。你以为这种契约关系合理吗? 来源于网络bbcms.net转载
胡守钧:这应当因人、因事、因家庭而异。孩子是家庭成员,有的劳动是他应当做的,如饭后洗碗,不能简单用金钱来刺激。当然,家长对孩子的劳动恰当给予嘉奖,可以培育他经过本身劳动取得待遇的意识,但绝对不能把孩子的家务劳动用工资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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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善耀:在现代社会中,契约意识是现代观念的重要内容。父母对孩子的教导、许诺、许愿应当做到言必信,信必果。言而无信,不讲信用,不守许诺,实践上是违背契约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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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守钧:在市场经济社会里,权益和责任是并存的。你既享用权益,同时也承当责任,于是树立一个完好的契约关系。我以为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亚契约是培育孩子契约观念的非常重要的一步。所以培育契约意识起首应从守信开始,一诺令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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