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教导学家和儿童工作者明白表现:管束孩子绝对不能打,体罚孩子贻害无穷。这个观念听起来似乎正确,问题出在它太绝对化了。而教导是门是因人而宜、因材施教的艺术。
固然,淘气捣鬼是孩子的权益,只需不过分,顽皮一点又有何妨,但过分了,就得管束。当说服教导不论用,实在无计可施,打两下也未尝不是方法。当然,打的时候一要适度,二要考究方法办法。同时还得让孩子晓得,父母对他的体罚是出于保护他的目标,这一点非常重要。
因而,父母在教导的过程中要具体状况具体剖析,对于砖家学者的看法,也应做到依据实践状况批评地接收,合理地借鉴,形而上学,死守教条,只能使父母在不远的未来对孩子的越轨行动一筹莫展。 来源于网络www.bbcms.net转载自网络
近期看到一则报道,英国上院以250票对75票压服多数否认了一项完整禁止父母亲身体罚孩子的修改案,并经过一项折衷案,允许父母关起门来给子女适度体罚。看来,英国对于打孩子的问题也存在争议;但多数人的否决和折衷案的经过也阐明,适度的体罚,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惩诫办法,绝对不施体罚,在有的时候,在有些孩子身上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