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B超对减少围产期新生婴儿死亡率、保证优生优育有积极的意义。那么孕期能做几回B超呢? bbcms.net转载自网络
因为超声波是一种物理要素,一种能量,在母体的幼体组织器官成形期内(三个月内),对母体的幼体发育可能存在细微波及,所以不宜屡次B超检验。 通常状况在孕期做B超不要超越4次为好。这4次辨别是: 来源于网络bbcms.net转载
△受孕早期:在停经6周后,除了妇科惯例检验之外,应经过B超肯定宫内妊子能否正常。例如宫腔内探查不就任何妊子征象,而在子宫腔外探到异常的包块,联合其他的临床表示和试验室检验后果就可以思索宫外孕可能。所以通常倡导于受孕早期经过做B超明白能否是正常妊子或双胎、葡萄胎等。
△受孕中期:大约在16周左右需求再做一次B超,可以理解母体的幼体发展发育大体状况。在28周左右再复查一次B超,此时B超能够比较明晰的理解母体的幼体组织器官发育状况,从而理解母体的幼体能否存在畸形。若有畸形,此时中止妊子(还需依据产科大夫建议及相干政策),是比较适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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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孕晚期:在36周到预产期前做B超,可以明白羊水若干和胎盘的功能,以及母体的幼体有无脐带绕颈,假如有羊水过少,胎盘钙化,母体的幼体脐带绕颈,需联合临床再思索能否持续妊子。同时B超可以依据母体的幼体的头径、骨骼的测量估量母体的幼体的体重,明白母体的幼体的胎位,来猜测怀孕的妇女能否能够天然分娩。 来源于网络bbcms.net转载
由此可见,在全部受孕时期,早、中、晚期实行四次B超检验是很有必要的。但是有些人对做B超的目标不明白,为了弄清晰孩子的性别,不惜到多家病院反复实行B超检验,这不只对母婴不利,还违背国家政策,应当果断制止。副医院主任医生 熊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