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育婴百科网,今天给大家带来的育婴知识文章是:儿童权利公约(五),第一部第二十六条1、缔约国应确认每个儿童有权受益于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并应根据其国内法律采取必要措施充分实现这一权利。2、提供福利时应酌情考虑儿童及负有赡养儿童...,以下是完整【儿童权利公约(五)】原文:

  • 第一部

    第二十六条

    1、缔约国应确认每个儿童有权受益于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并应根据其国内法律采取必要措施充分实现这一权利。

    2、提供福利时应酌情考虑儿童及负有赡养儿童的义务的人的经济情况和环境,以及与儿童提出或代其提出的福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方面因素来源于网络www.bbcms.net转载自网络

    第二十七条

    1、缔约国确认每个儿童均有权享有足以促进其生理、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生活水平。

    2、父母或其他负责照顾儿童的人负有在其能力和经济条件许可范围内确保儿童发展所需生活条件的首要责任

    3、缔约国按照本国条件并其能力范围内,应采取适当措施帮助父母或其他负责照顾儿童的人实现此项权利,并在需要时提供物质援助和支助方案,特别是在营养、衣着和住房方面。 www.bbcms.net转载自网络

    4、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向在本国境内或境外儿童的父母或其他对儿童负有经济责任的人追索儿童的赡养费。尤其是,遇对儿童负有经济责任的人住在与儿童不同的国家的情况时,缔约国应促进加入国际协定或缔结此类协定以及作出其他适当安排。

    第二十八条

    1、缔约国确认儿童有受教育的权利,为在机会均等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此项权利,缔约国尤应:(A)实现全面的免费义务小学教育:(B)鼓励发展不同形式的中学教育、包括普通和职业教育,使所有儿童均能享有和接受这种教育,并采取适当措施,诸如实行免费教育和对有需要的人提供津贴;(C)根据能力以一切适当方式使所有人均有受高等教育的机会;(D)使所有儿童均能得到教育和职业方面的资料和指导;(E)采取措施鼓励学生按时出勤和降低辍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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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学校执行纪律的方式符合儿童的人格尊严及本公约的规定。

    3、缔约国应促进和鼓励有关教育事项方面的国际合作,特别着眼于在全世界消灭愚昧与文盲,并便利获得科技知识和现代教学方法。在这方面,应特别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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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1、缔约国一致认为教育儿童的目的应是:(A)最充分地发展儿童的个性、才智和身心能力;(B)培养对人权和基本自由以及《联合国宪章》所载各项原则的尊重;(C)培养对儿童的父母、儿童自身的文化认同、语言和价值观、儿童所居住国家的民族价值观、其原籍国以及不同于其本国的文明的尊重;(D)培养儿童本着各国人民、族裔、民族和宗教群体以及原为土著居民的人之间谅解、和平、宽容男女平等和友好的精神,在自由社会里过有责任感的生活;(E)培养对自然环境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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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本条或第二十八条任何部分的解释均不得干涉个人和团体建立和指导教育机构的自由,但须始终遵守本条第1款载列的原则,并遵守在这类机构中实行的教育应符合国家可能规定的最低限度标准的要求。

    第三十条

    在那些存在有族裔、宗教语言方面属于少数人或原为土著居民的人的国家,不得剥夺属于这种少数人或原为土著居民的儿童与其群体的其他成员共同享有自己的文化、信奉自己的宗教并举行宗教仪式、或使用自己的语言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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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1、缔约国确认儿童有权享有休息和闲暇,从事与儿童年龄相宜的游戏娱乐活动,以及自由参加文化生活艺术活动。

    2、缔约国应尊重并促进儿童充分参加文化和艺术生活的权利,并应鼓励提供从事文化、艺术、娱乐和休闲活动的适当和均等的机会。 www.bbcms.net转载自网络

    第三十二条

    1、缔约国确认儿童有权受到保护,以免受经济剥削和从事任何可能妨碍或影响儿童教育或有害儿童健康身体心理精神、道德或社会发展的工作。

    2、缔约国应采取立法、行政、社会教育措施确保本条得到执行。为此目的,并鉴于其他国际文书的有关规定,缔约国尤应:(A)规定受雇的最低年龄;(B)规定有关工作时间和条件的适当规则;(C)规定适当的惩罚或其他制裁措施以确保本条得到有效执行。 本文源于网络bbcms.net转载

    第三十三条

    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立法、行政、社会教育措施,保护儿童不至非法使用有关国际条约中界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并防止利用儿童从事非法生产和贩运此类药物

    第三十四条

    缔约国承担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色情剥削和性侵犯之害,为此目的,缔约国尤应采取一切适当的国家、双边和多边措施,以防止:(A)引诱或强迫儿童从事任何非法的性生活;(B)利用儿童卖淫或从事其他非法的性行为;(C)利用儿童进行淫秽表演和充当淫秽题材。 来源于网络bbcms.net转载

    第三十五条

    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的国家、双边和多边措施,以防止为任何目的或以任何形式诱拐、买卖或贩运儿童。

    第三十六条

    缔约国应保护儿童免遭有损儿童福利的任何方面的一切其他形式的剥削之害。

    儿童权利公约(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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