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练情情)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受孕时期将其解雇,女职工可免因受孕被炒的命运。阿芬是广州赛隆贸易有限公司的发卖总监、副总经理,当公司得知她受孕后四天就给她下了离职告诉书。不甘被炒的阿芬向天河区劳动和社会保证局申请了劳动仲裁。昨日,挺着7个月身孕的阿芬与赛隆公司对簿公堂。 来源于网络www.bbcms.net转载自网络
阿芬于客岁6月1日到广州赛隆贸易有限公司任发卖总监一职,月工资是6500元。客岁12月15日她发现本人受孕,并于2006年12月27日将受孕的事实通知了总经理。四天后,也就是2006年的最后一天,她收到了公司的“新年礼品”——一份《离职告诉书》。离职告诉书里面并没有写解雇的具体理由。 www.bbcms.net转载自网络
在劳动仲裁申请刻日内的最后一天——2007年2月28日,她向天河区劳动和社会保证局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她恳求与赛隆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其被违法解除合同之日至恢复劳动关系之日的工资。 来源于网络bbcms.net转载
昨日在庭上,赛隆公司的律师在庭上指出:“阿芬在职时期常常迟到、早退甚至旷工,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阿芬违背计划生育有关法规,不能享用劳动法的特别维护等福利待遇。”阿芬辩白,因为其从事的是红酒的发卖工作,晚上要到夜总会售酒,常常工作到晚上2时多。她与公司有口头协议,假如要跑夜场,她第二天可以在中午12时前到单位打卡。虽至今未婚,但受孕“纯属意外”,她与男友方案今年国庆节娶亲,今朝正在操持准生证。 本文源于网络www.bbcms.net转载
未婚先孕不受劳动法维护吗?对此,记者讨教了律师李波。李波说:“婚姻情况并不波及法律对于怀孕的妇女的维护。”
据悉,仲裁庭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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