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家报纸在全国各城市做的调查发现,近30%的中小学生的日志和函件,被父母偷看过。有些父母甚至理屈词穷:“我们是你的爸爸妈妈,还是监护人,看看你的日志和函件算什么?”可以说,父母们包含教师们大都愿望孩子是“水晶人”,能让人看得明明白白,不存在涓滴秘密。
早已具有权益意识的现代青少年,天然无法容忍父母对本人隐私的进犯,他们用各类方法表现激烈的抗议。离家出走就是比较极端的方法。原本,教导砖家以为,有远见的父母和教师该当允许孩子有本人的秘密。
孩子总有一天要走向独立,而拥有个人秘密并能适当处理是走向独立的要素。对个人来说,秘密往往与义务严密相连,而且要独立承当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秘密的“水晶人”是永远长不大的。因而,父母和教师要要尊敬孩子的权益,不偷看孩子的日志和函件,不偷听孩子的电话,不强制孩子说出不想公开的秘密。
当然,父母和教师负有监护人的义务,但这监护是监督与维护之责,是以尊敬为前提的。父母教师的权利在于经过本人的教导波及,使孩子能够独立面临秘密并沉着、适当地处理。
同时,对于青少年来说,因为经历缺乏,当他们面临某些风险或复杂的秘密时,极有可能因处理欠妥而产生费事或灾难。因而,当青少年意识到不平安的时候,意识到本人难以面临复杂处境的时候,应实时向父母和教师乞助。该当置信,父母与教师是最能给本人切实协助的人,而擅长乞助也是一个现代人的本领。
细想一下,谁生长的过程中没有秘密的滋养呢?症结在于正确的引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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