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入第6个孕月以后,怀孕的妇女除了要按时实行惯例定期的产前检验以外,还应依据本人的状况和大夫的建议,实行以下各项检验:
- 再做一次贫血检验,如患贫血,应予以医治。
- 血液的类型为Rh阴性的怀孕的妇女,其老公为Rh阳性时,应检验怀孕的妇女血液抗体效价,由于在这种状况下,轻易招致母婴的Rh血液的类型不合,病情严峻的话,会惹起母体的幼体或新生婴儿的免疫性溶血及贫血,又称新生婴儿溶血症,常致母体的幼体宫内死亡或新生婴儿核黄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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