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肝炎病毒(简称乙肝病毒)感染后可构成慢性感染,有一定的传染性,特殊是对生育年纪的怀孕的妇女,有可能将乙肝病毒传给本人的子女,因而,从预防乙型肝炎传达的角度来看,乙肝病毒感染者是不宜生育的。但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生育对人生、对家庭来说又是相当重要的。因而,不应当简单地予以肯定或否认。 本文源于网络bbcms.net转载
对怀孕的妇女来说,假如是无症状的携带者受孕通常是平安的,但必需注意做好孕期的保健。对于有症状的乙肝患者,受孕则有可能加重病情,甚至惹起死亡。对于子女来讲,他(她)感染乙肝病毒的机会较大,且不扫除乙肝病毒早期感染招致胚胎畸形的可能性。经过怀怀孕之前的抗病毒医治可减少乙肝病毒传达的机会,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实践上后果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