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大夫:
我娶亲后,服长效避孕药避孕,但近期我受孕了,回忆起来可能是有几回忘了吃药。既然怀了孕,我想干脆把孩子生下来算了,但又担忧避孕药对母体的幼体发育有波及。请问:我该不应生下这个孩子?
回答:
避孕药对母体的幼体能否有波及,这是一个长时间争辩的问题。以前用回忆性调查的办法,发现使用过避孕药的家庭,他们中有先天分畸形的子女。然则有人以为这些研讨办法不太严谨,轻易惹起误差。不管是短效、长效口服避孕药,还是紧迫避孕药或打针避孕针,大多数均为复合制剂,其首要成分为合成雌激素、孕激素或抗孕激素。 来源于网络www.bbcms.net转载自网络
经过大量的调查和改良研讨办法,今朝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性激素类避孕药能否致畸与用药量的若干有关,使用正常剂量无分明的致畸作用,停药后波及更小。故主意在停药后再受孕,尤其是服用长效口服避孕药,在停药半年后受孕比较平安。假如偶然一次采用事后服用紧迫避孕药(如"安婷"),在服药后的下一次月经来潮后也可受孕。假如在服药时期受孕,特殊在受孕后仍持续用药的话,正值胚胎器官的构成期,药物的波及可能较大,通常主意终止受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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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郑重起见,建议你不要生下这个孩子。在孕50天前,可思索用药物小产;在孕50-90天,可用人工小产;超越孕90天,就必需引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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