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时期的孔融曾对弥衡说:“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矣。”我们从小受父母教诲,“孝者,天之经,地之义,百行之首”,于是切记“百善孝为先”。孔融视亲子关系为“瓶中寄物”,倒出来便完事大吉。如斯揣摸,亲子之间好像路人,亦可起用社会上的契约观念,父母与子女之间订合同、办公证、按劳付酬等等。如此的伦理未免极端。然则,假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一味强调赐恩于子,责望他们报偿,不然便为“忤逆”,这种"放债取息"的生育观也未免极端。为人父母者,要有思惟预备,随着孩子长大,步入青年期或成年期,代际抵触是不免的。
bbcms.net转载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