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儿童早期绘画及其对教育的影响

  • 发布时间:2007-05-30 转载:育婴百科网 分类:宝宝培养 热度:加载中

欢迎光临育婴百科网,今天给大家带来的育婴知识文章是:儿童早期绘画及其对教育的影响,[摘要]涂鸦和率真的写意是儿童的天性。儿童的绘画除了表面所能表达的意思之外,还有许多深层的内涵。它们是儿童发展水平和技能的显示。儿童画有其内在的发展规律,成人不仅应...,以下是完整【儿童早期绘画及其对教育的影响】原文:

  • [摘要]涂鸦和率真的写意是儿童的天性。儿童的绘画除了表面所能表达的意思之外,还有许多深层的内涵。它们是儿童发展水平和技能的显示。儿童画有其内在的发展规律成人不仅应充分了解儿童是如何作画的。而且应深入理解儿童为什么要这样画,并在美术教育中尊重儿童画的特点与发展规律,给予儿童充分表现和创造的自由。 [关键词]儿童;绘画美术教育 一、儿童是如何作画的 通常,我们成人在理解儿童画时,最惯常使用的标准就是“画得像不像”。这种“像不像”的要求其实反映的是我们成人把儿童作画的活动看作是对实物复制过程的看法,而这种把物理对象等同于眼睛感受到的视觉形象的看法是对儿童绘画的一种错误理解。那么,儿童到底是如何作画的呢? 在儿童早期绘画中,我们既看不到细节,也看不到透视变形,看到的只是直线和简单的圆形或椭圆形。按照罗恩菲德的划分方法,涂鸦阶段(2—4岁)以后接着出现的是前样式化阶段(4—7岁)、样式化阶段(7岁)、写实主义的萌芽阶段(9—11岁)、推理的拟似写实阶段(1l一13岁)等。各个不同时期儿童的作画虽然有很多共通之处,但确也存在着年龄和个别差异。对儿童的涂鸦画和前样式画进行分析,可以看到儿童早期绘画具有如下一些基本特征: 儿童绘画活动刚开始是描划线条的活动,即最早的涂鸦阶段,“不过涂鸦似乎是一种练习性的游戏:这就是两岁两岁半的儿童在别人给他一支笔时所进行的乱涂乱画。此后不久,他便试图从记忆中描绘出一个模型来,尽管在客观上他所画的图形还很不像样[1]涂鸦逐渐消失后,儿童进入前样式化阶段。在这一阶段,儿童开始了解画面与实际事物的关系,在线条基础上,增加了简单的圆形和椭圆形,但他们不以基线作参照。在这种儿童画中,我们会经常看到他们把一家人的一部分画在一个基面上,而另一部分却漂浮在空中,甚至上下颠倒;同样常见的是烟囱被画成与屋顶垂直而非与地面垂直,或把一个沿着斜坡上山的人画成垂直。这种现象广泛存在,按照皮亚杰和因海尔德的理解,儿童把烟囱画成与屋顶垂直。反映了智力发展中十分普遍的现象,而不是绘画的一个孤立特征。在他们看来,“儿童之所以这样绘画,是因为他们还不能借全局的参考点来作画,只能依据邻近的参考点。”[2]例如,当他们把棍子排成一个系列时,或画一家子人时,他们通常是把这些有关联的事物或人分开考虑,而不是把他们想像成一个整体。只有当儿童能够处理双重关系时,他们才会考虑一个更为宽泛的参考点。 儿童在早期绘画中出现的另一个特征就是以简化的原则运用圆形单元,他们会接二连三地使用同样的图画单元(如,一种特殊的圆圈,一种特殊的太阳形状,一种特殊的人物形象及其特征。同样的线条既做胳膊又做腿,同样的人物特征可以表示家庭中的每一成员)。在儿童的前样式化绘画阶段,圆圈是他们普遍所偏爱的形状,这符合心理学视觉研究得出的结论,即视觉总是对圆形形状有优先的把握,当刺激物比较模糊时,视觉总是自动地把它看成是一个圆形,此外,圆形的完美性也容易引人注意。查拉特·罗艾斯的试验还证明:儿童总是从一堆形状不同的物体中挑出圆形的物体,即使预先向他们提出要求必须从中挑出菱形的物体,他们仍然会不由自主地把圆形挑出来。[3]可见,知觉对简单圆形是多么的偏爱,这正是儿童早期绘画中大量充斥着圆形的一个重要原因。 儿童按照怎样的先后顺序描绘物体的各个部分也是其绘画能力的重要指标。一般说来,我们在画面的样式中看不到这种顺序,但也有人对此作出研究。如美国的奥尔森认为,应把儿童的绘画视作一个个步骤,每一步的实现都导致下一步的选择;罗恩菲德在他的《创造力智力的发展》中也指出:在儿童画人物像时,总是先画身体,然后再画衣服和裤子。这种特点在那些意志比较薄弱的儿童和患近视的儿童中表现得更明显,他们总是把那些本来在一起的事物分成若干部分,然后依着一定的次序,一部分一部分地画下去,但他们并不关心这些顺序是否真正地在自己的式样中表现出来,因为在他们的画中,眼睛耳朵、嘴总是分开的,而且混乱地分布在整个画面上。在成人看来,儿童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错误,是由于他们机械地使用他们使用过的一些规则。但是对儿童来说,他们自己的这些行为一点也不奇怪,他们有自己的规则。如成人在画人体形状时,一开始总是先画出一个人头的圆圈,然后才画出完整的人形。对儿童来说,掌握这样的一种绘画顺序要经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他们刚刚开始画人物时,往往一开始就在纸的中心部分画出一个大的圆圈,然后会把其他部分一古脑地塞在剩余不多的空间里。 儿童画中的大小问题也反映着儿童绘画基本特征。在儿童发育到能够区别大小之前,绘画内的各个单位一直被他们认为是大小相等的。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儿童画的人物的头、躯干和四肢等各个部分大小都差不多。罗恩菲德举出许多例子说明这种现象:在很多儿童作品中,人的面部与小汽车一般大、一所房子与一个儿童一般高、手几乎与头大小相等。按照罗恩菲德的解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儿童在绘画时会赋予事物以主观价值,正是这种主观价值促使儿童把这些事物画得过大,如在题为“一匹被苍蝇纠缠的马”的画中,儿童把苍蝇与马画得一样大。对此,儿童有自己的解释,他们认为苍蝇与马一样有能耐,所以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应该一样大。[4] 二、儿童为什么要这样画 长期以来,对儿童绘画遵从的是“惟智论”的解释,它的中心观点是:“既然儿童们画出来的东西不同于他们看到的东西,那么造成这种不同的原因就只能从某些理智活动中去找,而不能从知觉中去找”。这种解释的根据是,多数儿童画都限于再现事物的某些粗略特征,例如:腿的直立性、头的圆形性、身体的对称性,等等。这样一些性质只有理性概括能力才能认识到。据此,有人认为:“儿童所画的是他认识到的东西,而不是他看到的东西。”啡睢理智论提出后,在相当一段时期里,很多研究者把儿童画描述为“抽象概念”的再现。 这种认识其实并不符合儿童心理发展的实际,心理学的研究早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事实,即在儿童的初级发育阶段,心灵的主要特征是对感性经验的全面依赖。对于那些幼小的心灵来说,事物就是他们所看到的、听到的、接触到的或闻到的那个样子。惟智论把知觉与认识绝然分开,也是不符合知觉过程和艺术活动的实际的。试验证明,知觉是一种从普遍出发的活动,如人在知觉一只狗时,首先是从把握狗的形状开始,然后顾及某一只狗的具体特征。根据这样的研究结果,儿童基于自己天真观察基础上创造出来的艺术作品应该是再现一般性特征的作品,是再现简化了的一般结构特征的作品。只是儿童的这种简化与成人不同,会受到其心理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儿童绘画的不同发展阶段与他们的心理发展水平是相对应的。 涂鸦阶段的儿童所描划的线条,“目的并不是为了表现,而是为了某种展示,它们所涉及到的仅仅是那种,要把一件过去在这个地方从未见过的东西展示出来的激动经验”。这个时期的儿童刚刚具有对象意识,正处于主客体互渗的阶段,即从自我中心走出来开始认识外部世界,他需要乱涂乱画来感受和触摸主客体的关系。同时,经他的手随意画出的各种线条也使他着迷,这本身对他而言也是一种游戏。“对于一个成年艺术家来说,作画时的运动行为纯粹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而在儿童的绘画动作中,我们却可以清晰地看到手势动作的痕迹。”问这就使得儿童在开始涂抹时的动作看起来像是在纸上嬉戏一般,在这种乱涂乱画过程中他感觉到的是主体的我的不断消失,又不断出现,“这就像他捉迷藏一样,他躲藏起来,他以为他躲藏起来……他以为成人会对他的不确定性隐去与出现像他那样感到惊诧与狂喜。涂鸦正是有这种捉迷藏的魅力,儿童在涂鸦里是在与线条捉着迷藏”。[7] 走出涂鸦期的儿童开始了解到画面与实际事物的关系。大量圆圈的使用,首先当然与视觉对圆形的优先选择有关。但更为重要的是,圆圈图形是儿童最早掌握的绘画表现样式。我们没有理由因此断定:儿童对圆形的发现是由其对圆形物体的模仿造成的。实际上,对这一发现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视觉活动和绘画运动中的那种简化趋向,即儿童们看中了圆形,并不因为他们对圆形的发现比对方形和直线的发现更早一些。当儿童画处于以圆形样式为主的阶段时,儿童还根本不能分辨形状,因此,“对于这些儿童来说,圆圈并不代表圆形,而是代表事物的更为普遍的性质——‘事物性’。所谓事物性,就是固体物所具有的那种致密性或集中性,也就是使这些事物与难以确定边界的基底区别开来的特性”。[8]所以,早期儿童在绘画中采用的大量圆圈图形表现的是事物本身。他们在刚落笔作画时都会在纸上先画上一个大圆圈,然后力图把任何事物都包含进去,因此,“包含”关系可能是前样式阶段儿童学会掌握的一种最为简单的关系,在更高级的发展阶段才会出现阳光放射的式样,即“曼荼罗”式样,这是儿童早期发展阶段所创造出来的典型式样之一。 在整个童年早期,儿童绘画都采用简化的手段。在儿童画中,我们可以看到大量的线条、圆形和椭圆形。儿童这样画,一是因为儿童一旦学会了某一种样式,这个样式就会被他们用来代表现实世界中不同的事物,二是因为儿童有时候往往为了保持式样结构的简单性和对称性,而宁愿牺牲事物的逼真性。赫伯特·里德有一次无意发现了一个班儿童画的心画,通过研究,他得出结论:在儿童的心中存在着一种发生在意识层面以下的心理活动或过程,这种活动总是倾向于重组或改造那些侵人组织的(如看到或听到的)、不规则或粗糙的形象,然后将它们组织成和谐而规则的式样。[9]由此可见,儿童画中的简化符合审美中的简约原则,同时也是儿童的天性所致。当然,儿童画中的形状、范围和定向等,还要取决于儿童手臂结构机制,以及他们的性格情绪。因此,从儿童的绘画中,确实能够看出儿童的运动系统还不成熟这一事实,他们画出的线条有时候会呈现出一种飘忽不定的锯齿形,不能准确到达应有的位置。 此外,儿童对所画事物大小的掌握还与他们的“泛灵论”有关。在他们眼中,任何事物都是有生命的,都处于同等地位,所以他们可以把马与苍蝇画得一样大,他们不是看不见客观物的实际大小,只是在他们的再现过程中,他们对呈现对象赋予了主观的价值意义。 三、应怎样开展儿童美术教育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儿童的绘画会严格遵循从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发展的过程。这种发展南他们的心理发展水平所推进,由简单式样向较复杂式样迈进。当儿童不满意于初级阶段上的构图式样时,就会开始对更加高级式样的探索。儿童绘画能力的获得既受先天因素(发展性)影响,也受后天因素如观察能力和绘画技术的影响,不过在儿童早期,先天因素起着关键性作用。 可是传统的儿童艺术教育只是一味地让儿童画临摹画,通过单纯训练儿童的绘画技巧来提高儿童的绘画能力。对儿童来说,这种训练不仅徒劳无益,而且会阻止儿童世界的真实流露。儿童画小树、小鸟、太阳、月亮,不是为了功利目的,而只是想表达自己的认识、想像、愿望和情感。保护儿童的艺术表现天性艺术教育首先应当遵循的原则,而保护儿童的艺术天性就是不要损害孩子们对事物直接的感性反应,不要过早地把成人的是非、好坏标准灌输给儿童。我们应该给儿童多一些成长的时间和空间,让他们可以利用天性去直接感受自然和生活。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谈如何对儿童进行美术教育。 其中,对儿童的审美教育应从对大自然的接触和观察开始。卢梭认为:“自然景色的生命,是存在于人的心中的,要理解它,就需要对它有所感受。如果他不知道是谁的手给自然加上了这样的装饰,他又怎能欣赏自然的情景的美呢?”[10]因此,对儿童进行审美教育,就应当让儿童到大自然中去感受美,积累美的体验,加深对美的事物的主观理解。 儿童的艺术创造教育则应当打破传统的以灌输为主要方法、以临摹为主要教育内容的旧思想,提倡让儿童自由创造的新观念。传统的美术教学只是一味拼命地向儿童灌输专业技巧,全然不顾儿童绘画的形式是由低级向高级水平发展的,只有掌握了较为低级的形式,儿童才有可能产生更高的新要求,而且随着儿童心理的不断成熟,在其欣赏和创造活动中,儿童会自主地要求越来越复杂的形式。对这个发展顺序的任何一种故意的干扰都只能产生混乱,只会给儿童的发展造成危害。一味的模仿还有使儿童“丧失自己的直觉能力的危险,因为这时他们总是把自己的精力,放在对某种表现形式的模仿上,而不是放在对这种形式的使用上,由此,他们就会渐渐地对自己创造的作品丧失自信和满足感,甚至不知所措,这最终会丧失一个儿童所特有的诚实”。[11]因此,在儿童的美术教育中,应当给儿童充分的创作自由,改变传统单一的、成人化的评价标准,才有可能充分地发挥儿童的艺术潜能。当然,艺术表现也需要一定的形式,只是任何形式的设计与指导都应该建立在充分了解儿童的基础上,应根据他们的心理发展水平让他们学会和掌握一定的绘画技巧。这些必要技巧的掌握对帮助儿童表达他们对客观化世界的理解、对促进儿童的艺术发展来说也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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