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儿园收费上涨部分家长不理解主管部门就相

  • 发布时间:2011-04-18 转载:育婴百科网 分类:宝宝培养 热度:加载中

欢迎光临育婴百科网,今天给大家带来的育婴知识文章是:幼儿园收费上涨部分家长不理解主管部门就相,本学期开学,公办幼儿园收费上涨,部分民办幼儿园收费也跟着涨起来,部分家长对此不理解。昨日,市、县教委针对家长的疑虑,就相关问题作答。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三大原因...,以下是完整【幼儿园收费上涨部分家长不理解主管部门就相】原文:

  • 本学期开学,公办幼儿园收费上涨,部分民办幼儿园收费也跟着涨起来,部分家长对此不理解。昨日,市、县教委针对家长的疑虑,就相关问题作答。
    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三大原因
    原因一:原收费标准严重偏低,不适应幼儿教育发展需要。我市幼儿园原保育教育费标准是1998年制定的,执行时间长达12年。由于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较低,制定的收费标准也较低。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幼儿园平均保育教育费标准不足全国平均收费标准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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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因二:取消归并收费项目,切实规范收费行为。与原收费方案比较,新的收费方案取消了“卫生保健费”、“专项教育实验费”、“水电费”、“学习用品费”、“文娱活动费”、“体检费”、“卧具折旧费”等七个收费项目,将其归并入“保育教育费”中,只保留了“伙食费”一个代收费项目,从收费项目上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为从根源上治理幼儿教育乱收费创造了条件。
    原因三:完善成本分担机制,缓解制约幼儿教育发展的瓶颈。幼儿教育属非义务教育,实行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合理分担教育成本机制。近年来,随着物价上涨,以及对幼儿教育发展规范化的要求,幼儿教育办学成本显著增加,幼儿教育发展艰难。尤其是义务教育实施绩效工资后,为了保证幼儿教育师资稳定,提高幼儿教育质量,需要适当调整幼儿教育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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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收费方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新的收费方案只适用于我市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规定,根据教育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本文源于网络bbcms.net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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