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育婴百科网,今天给大家带来的育婴知识文章是:姓名登记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民姓名登记行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管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姓名,是指经公民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申请、户口登...,以下是完整【姓名登记条例】原文: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民姓名登记行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管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姓名,是指经公民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申请、户口登记机关依照本条例规定登记的公民的正式称谓。

    第三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办理姓名登记。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申请办理姓名登记,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来源于网络www.bbcms.net转载自网络

    第四条 公民只能登记一个姓名,依照本条例规定变更的除外。

    第五条 姓名登记应当使用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姓名用字国家标准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 少数民族公民可以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登记姓名,也可以使用汉字登记姓名,但汉字姓名应当为少数民族文字姓名的译写(译写标准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本文源于网络bbcms.net转载
    第二章 姓名设定

    第三章 姓名变更
    第四章 登记程序

    第五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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